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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前行长束行农案情细节披露:敛财1575万元、获刑5年6个月

深蓝财经 深蓝财经 · 2026.04.14 17:23 · 545阅读
来源: 深蓝财经
发稿编辑: 刘佳雨
南京银行前行长束行农案情细节披露:敛财1575万元、获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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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失”6年的南京银行原行长束行农有了新消息。最高法刑二庭主办的《职务犯罪审判指导》第4辑最新披露,南京银行原行长束行农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束行农是南京银行任职超过20年的老将。这起案件的源头,始于一款为内部人“量身定制”的理财产品,彼时束行农正担任南京银行副行长。

2008年,束行农拍板决定,由南京银行发行“聚富1号”理财产品,募集资金4.25亿余元,用于投资购买“KY01证券”的C档债券。

该产品设计了复杂的结构化分级,其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售的稳健级资金达3.65亿元,而仅占6000万元的进取级份额,则由束行农、戴娟(南京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莫某、刘某等70余人认购。

而在“聚富1号”设立时,莫某、刘某就考虑到,由于人民银行屡次加息,当时稳健级理财产品的利率较高,但随着时间推移,资金会宽松,市场利率会下调,到时候可以对已设立的“聚富1号”进行终止,通过再次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或设立新的信托计划,降低稳健级的利率,抬高进取级的利率,从而获取高额收益。

二人将上述意见与束行农等人沟通,束等人同意,双方经商议决定,在“聚富1号”协议书中增加提前终止条款,约定“聚富1号”在达到9%年收益率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

这也为后续操作埋下伏笔。

2008年底,束行农等人利用当时债券市场利率下行的趋势,意图提前终止“聚富1号”并发行新产品。然而,这需要巨额的“过桥”资金先行兑付社会投资者。面对资金缺口,束行农以备付金提前兑付“聚富1号”的提议最终过会。

利用这笔挪用的银行备付金,束行农等人完成了资金腾挪。他们兑付了旧产品后,迅速设立了新的信托计划及理财产品,将稳健级的收益率从9%压降至4%,从而使得进取级的收益率大幅提升。

在这场操作中,南京银行在支付4亿余元兑付资金的情况下,仅获取了几百万元的收益,而束行农等人通过仅6000万元的进取级份额,非法获利高达1.2亿余元。其中,束行农个人投资750万元,最终获益1575万元,收益率高达210%。

这起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案件最终在十年后案发。

2019年,随着南京银行债券团队多名核心人物“失联”,束行农也在辞去行长职务后彻底淡出公众视野。司法审理查明,束行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虽然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且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但法院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这一判决不仅终结了外界的猜测,也为这起利用金融专业手段实施的腐败案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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