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晶报
处在风口浪尖的滴滴出行昨天公布了整改措施,包括滴滴顺风车将下线所有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车主每次接单前必须进行人脸识别;暂停接受22点—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等。整改措施将在顺风车业务重新上线前全部完成。
应该说,这些措施部分回应了公众质疑,有助于保障用户的出行安全。但是,从空姐殒命到滴滴出行诸多漏洞浮出水面,公布这些整改措施并不足以为这起举国关注的事件画上句号。换句话说,公众不是滴滴的产品经理,质疑与愤怒也不是为了帮滴滴打磨产品,要彻底地解剖这起事件,滴滴涉嫌垄断的问题不容回避。
正如许多网友所言,现在滴滴出了事,其在管理和经营方面的一些做法令人反感,但出门叫网约车,还是得选滴滴。滴滴与优步合并后,已占据网约车市场份额的90%,这等于宣告了用户用脚投票基本无效。
早在2016年9月,商务部就曾表示:滴滴、优步合并没有向商务部申报,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反垄断调查。而据媒体报道,目前这一调查已经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但至今仍未向公众公布结论。有一名网友曾就此事申请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公开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情况进展和结果,可始终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有业内人士指出,滴滴一度并不配合调查,并被多次约谈。也有一种说法称,因为相关部门正在推进机构改革,所以令调查被搁置。但不管怎样,一桩同公众出行安全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反垄断调查迟迟没有结论,这不能不叫人浮想联翩:究竟是什么力量让调查无法顺利推进呢?
资源过度集中,垄断横行,不仅会使民众饱受垄断组织滥用市场势力之苦,也将损害企业的效率,令市场失去活力,甚至遏制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竞争精神。也因此,反垄断法在一些国家被称作“经济宪法”。
中国的反垄断法13年磨一剑,于2008年正式出台,但揆诸现实,这部法律所释放出的能量远未到达预期。
就法理而言,反垄断法原则上不反对企业通过正常市场经营以及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主要反对的是利用垄断地位从事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那么滴滴出行究竟是否存在垄断行为,以及危害社会和公众利益,都需要及时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
假如调查证明滴滴不存在问题,那么算是为其洗脱了嫌疑,有助于其更好地发展;假如调查证明滴滴确实存在垄断行为,那么就该严格依法办事,作出处置。怕就怕如此重大的调查迁延日久、悬而不决,如今滴滴产品漏洞百出,甚至诱发惨剧,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反垄断调查乏力有关。
20个月过去了,滴滴与优步合并是不是垄断行为依然说不清,这样的情况难言正常。结果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出来,是否还要等上20个月或是更长时间,公众期待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