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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42秒”舆情发酵:一条同学群的视频被官微烧起来

深蓝财经 深蓝财经 · 2016.04.17 12:41 · 1.8万阅读
作者: 综合

救人还是记录

一段死者去世前在阳台火海中呼救的42秒视频在网上疯传,并在线上线下引发广泛争议。


15日下午至16日凌晨,广东消防的官方微博一连更新五条微博,言辞极为严厉地回应了一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及其拍摄者。



4月15日16:47 注意!强烈唾弃这条视频的拍摄者!

没错!除了谴责和唾弃、可耻与可鄙,我们无法再对这条冷血至极的视频的拍摄者做出其他所谓“理性“和”冷静”的形容!不要求你是超人能飞过去破网救人,但在熊熊燃烧的烈火和男子绝望的哭嚎声中,残忍的42秒!你的手机端得好稳!

18:19 不!灾难才怕人心!

且不说每有灾险,解放军、武警、消防和公安民警冲锋在前,当然是职责所在,又有多少不胜枚举的热心街坊见义勇为,救他人于水火之中!!不,灾难才怕人心!@@月照秦河:比灾难更可怕的是人心。

20:34 我们的态度

除了袖手旁观,其实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多。

22:43 我们可以做得更多!必要时请伸出援手!16日晨00:40 一些不吐不快的话

我是怒了……瞬间怒了。

问两个问题:1.如果视频中被烈火灼烧得发出惨叫的是消防哥的家人,消防哥会不会生气?答案不是生气,是会瞬间疯掉!2.如果视频中被烈火灼烧得发出惨叫的是视频拍摄者自己的家人,他会这样拍足42秒吗?消防哥并没有让他跑过去救人啊,只是谴责在面对这么绝望的呼救他竟然能稳稳地拍下还发出来啊。拍摄者记录下的是这个人最没有尊严和最无助的时刻,这样的做法对吗?难道,一个生命感受到的烈火灼肤之痛,竟然比不上发一条热点视频所引发的满足感?

对于广东消防官微痛斥拍摄者一事,不少网友跟帖对拍摄者进行谴责。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光看这么一段视频无法判断拍摄者是否报警在先,而且拍摄者是在对面的居民楼内拍摄,非专业人员贸然施救有可能会白搭一条生命,也许拍摄者在无救援条件的情况下才选择拍摄取证,很难评判是非。


据悉,火灾14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死亡。大家的讨论在于拍摄者这样的做法对吗?


这件事是哪里开始发酵的?


同学群传播视频到广东消防官微痛斥


据花都广播电视台,李先生(化名)描述,拍摄的时候他两只脚都在抖,心里也很激动。在看到死者身上着火的时候他就冲下楼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楼下围了好多人,一直都有砸门声,他也帮不了。李先生(化名)表示,他没有将视频发到朋友圈,只是发到了一个同学群里。现在他的手机微信已经被封号了,朋友给我截了当时的图。

就是这个转发,把李先生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广东消防微博认为他残酷冷血,不应该这样记录拍摄他人的死亡。


大量讨论在网上引发……


据李先生表示,甚至警察也找上了门,查看了他的手机与视频,要求他当面删除视频,并录下了口供。在民警离开后,他的微信就被封了号,到了第二天,网上出现了大量对他不利的言论。


截止上午,共有1409万阅读该话题。


媒体也跟进


光明网刊文:真正的问题在于


第一,就算已经报警、就算徒劳无益,只要是出于人性本能,若非出于摄影专业的职业敏感,是不是也该把这揪心的42秒化为胶着与悲悯、化为手足无措或奔走呼号的悲情?


第二,这样的视频,惨烈异常,事关罹难者的尊严,却以“社会花边”的姿态散布网络之间,这算什么“拍摄取证”?


再说,自媒体也好,传统媒体也罢,视频要传递的,无非是有效信息或价值信号,只是,把这样的火灾摄录下来,既无法警示人们如何预防,也没有附加任何人性提示——这种充满冷血而猎奇的心态背后,面对绝望的哭嚎而无任何说明,难免令人怀疑摄录的动机与良心。


东方网刊文《"残忍42秒"是"拍"时代的耻辱》


为何这个人会如此“心平气和”的拍摄这“残忍42秒”呢?一些网友认为,光看这么一段视频无法判断拍摄者是否报警在先,而且拍摄者是在对面的居民楼内拍摄,非专业人员贸然施救有可能会白搭一条生命,也许拍摄者在无救援条件的情况下才选择拍摄取证,很难评判是非。我们的网友真的很善良。不管报警先还是报警后,怎能有心情来拍摄视频?就算不是非专业人士,但是,大声呼救,总是可以的吧?就算是没有救援条件,也不能坐视不管啊?拍摄取证,多么可怕的取证啊,难道为了证明自己不撒谎,就可如此残忍拍摄一个鲜活生命走向死亡的过程吗?


他到底为何如此冷漠的拍摄,而且还传到网络上?笔者不得不联想到某些想一拍走红的网民,他们时刻梦想着成为“网红”,甚至不择手段,甚至冷漠无情,这样的人啊,实在太可怕,拍摄者是不是这类“痴心妄想”的“追梦人”?如果是,笔者想给他当头一盆冷水,“残忍42秒”成不了“网红”,因为“太寒冷”,“红”不起来,“红”是需要“火”的温暖的。


荆楚网刊文《“残忍42秒”升级了“看客心理”》


笔者认为,摄像不比旁观更强些。拍摄“残忍42秒”的视频,不加说明就随意上传微博,只是自媒体下“死也要拍”的“病症”表现,是当代社会猎奇心理和“走红”心理催生的旁观。“中庸”哲学中“明哲保身”的深刻含义传承至今就演变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


一将问题上升到人性,就会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可是,为什么微博上有那么多拍摄别人苦难视频的走红?为什么老人“扶不扶”都要再三讨论?为什么新闻“反转”越演越烈?虽然笔者相信整个民族“还是好人多”,但是害群之马也不在少数,三番五次强调重塑人与人间的关爱、互助、友好,是不希望整个民族的信任和热情在这反反复复上演的冷漠中消失掉。

遇到别人遭遇不幸时,你或许无能为力,但你一定能以人性的最善为苦难者祈祷求福,能给予最真挚的问候,能“搭把手”。尽你所能,不再冷漠和旁观。


北京青年报刊文《消防官微也应为42秒视频“消火”》,给出不一样的角度:

   

广东消防官微连发五条微博对视频拍摄者进行言辞犀利的回应,这个明显带有情绪化的指责似乎有些过头,仅从42秒残忍视频就将拍摄者视为“冷血”不免有些武断,毕竟到现在为止,拍摄者是谁?当时出于一种什么状况和心态,包括广东消防和公众在内对此均一无所知,而从视频最后的晃动程度及移开拍摄目标忘了“关停”的匆忙情况看,拍摄者的紧张也并非官微所指的那样“手机端得好稳”。


对于《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拍摄者,广东消防官微也应当消消“火气”。即使没有那段视频,或者拍摄者没有将其上传到网上,该视频所记录的事实仍是客观存在的。既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显然就不应仅停留于对拍摄者主观人心人性的谴责、唾弃上,更应从客观层面反省我们在火灾预防、救援上,是否还存在欠缺和不足,应如何有效避免和防范。比如,如何有效防范像防盗窗这样的火灾隐患,如何进一步提高专业消防人员火灾救援效率,让火灾视频中更容易看到消防人员的身影?


舆论压力


据媒体报道,李先生表示,自己至今还不清楚到底该不该拍摄、转发视频究竟有没有错。也许错了,也许没错,也许当时他去救人了,成功了就是英雄,没成功自己也可能受伤。出了这件事后,备受舆论压力的他甚至有了离开广东的打算。


综合媒体报道


#侃侃#:你怎么看这件事?


发稿编辑: 深蓝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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