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百度的无人驾驶车被交警查被各大媒体推送。

或许李彦宏自己也没意料到会因为这样的方式上头条。
就是这样一个画面引起注意:百度创始人、董事长李彦宏乘坐自动驾驶汽车前往会场的画面。

这个视频,被眼尖的网友发现多数违规,帮交警把功课都做完了。
1、在无人车自动行驶的过程中,车辆在画有实线的路段并到另一车道,同时也没有打转向灯。
罚款200元,扣3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罚款200元,扣3分。
2、车辆尾号限行期间驾驶
从百度在直播中显示,本次李彦宏驾驶的是一辆“Jeep”的红色无人驾驶汽车。车号为“苏E8R62E”。这是一辆外地牌照的汽车。根据价值兄了解发现,尾号为字母的汽车,在北京实行“英文字母按照尾号0管理”,那么,7月5日这辆车是属于限号出来行驶了。

罚100块|“北京本市车辆需按照规定的尾号轮换制度停驶,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进京证不过期罚100块,不扣分,进京证过期或没有进京证罚100块,扣3分)”。
3、无人驾驶?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工程师林建指出,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真对无人驾驶车辆进行管理。这也是无人驾驶车研发过程中的一个障碍。
李彦宏驾驶无人汽车还处于研发阶段,势必没有得到相关认证,此外,车辆也无法上牌。其驾驶上路的行为,涉嫌违法法规,依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处以200元罚款。
4、涉嫌违法交通安全法
据新京报采访报道,资深律师张起淮表示,李彦宏的这个行为涉嫌违法交通安全法,其法律风险非常明显,他说,车辆在测试阶段,一切技术标准没有稳定,一旦自动驾驶失控,会对社会车辆造成很大的危害。项目负责人和进行改装、路试的直接人员都有可能承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乃至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对应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中可适用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这不,交警还介入了。据北京青年报报答,交管部门已经获悉相关情况,正在就此展开调查。有交管局内部人士称,现行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上路。
百度表示,今天上午李彦宏所乘坐的无人驾驶汽车,驾驶位有人乘坐,为百度智能汽车事业部总经理顾维灏。而实际上,在视频连线中,李彦宏也提到了顾维灏在他身边,双手没有触碰方向盘。




但,显然李彦宏这次“花活”火了,上了各家媒体、社交头条。
正如网友所言……

百度新闻搜索“李彦宏,交警”显示264条。
事实上,对于无人驾驶汽车,责任归属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
目前,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体系,暂未涉及到无人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等相关领域。
但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由合格的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其《实施条例》共同明确了国内现阶段机动车应该由“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许可驾驶条件的人”驾驶,将“自动驾驶汽车”排除在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驾驶车辆的对象限定为人,即在我国法律上还没有承认无人驾驶的存在。
另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车时接打移动电话将被记2分,即驾驶员双手如果不接触方向盘,不对机动车进行控制,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如果无人驾驶汽车遭遇交通事故,是由汽车制造商还是无人驾驶系统供应商承担责任?再有,无人驾驶汽车的汽车保险适用何种法律?对此,我国目前也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作出规范。
放眼世界,我们先参考一下国外的经验。目前,美国交通法规规定,对于无人驾驶汽车发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只要是律师提出来的,都可能使当事人成为被告。
本来,李彦宏想炫一下无人驾驶的技术,大家目光都放到了交规上了。
不过,重要的是,对于自动驾驶的制度保障方便已然也得到关注。
此前,李彦宏曾在2016年两会提案中呼吁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或许,不久将来再没有今日之调侃了。
深蓝财经网综合科技价值、新京报、TechWeb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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