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江证券原研究所资深机构销售王洁,通过微博实名举报了其前雇主长江证券,称对方存在行贿新财富排名上位、高管违规炒股等多项违反证券行业从业准则的行为。

图:王洁实名举报微博
此前王洁曾向新浪财经爆料,称其原上司长江证券机构部销售总监杨忠,唆使人力提前将其解约,并削减其原劳务合同中规定的薪资报酬,拒绝其行使合同到期前的业务报销权利,经多次索赔未果。此外,纠纷期间还遭受了长江证券前同事的上门骚扰,事件至其抑郁症爆发。(新浪财经 流星)
注:长江证券,即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北证券公司,成立于1991年3月18日,注册地为武汉。2001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增资扩股至20亿元。2007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2月27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尤习贵,2016年8月-2018年11月任长江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新华现任长江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金才玖、陈佳现任副董事长。
刘元瑞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董事。
长江证券火速回应:源于劳动纠纷
针对这一事件,长江证券独家回应券商中国记者,“该微博所举报的所谓事实,系王洁不满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个人恶意捏造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长江证券在对券商中国记者回应中还提到:
作为市场化经营机构,长江证券对绩效考核不理想的员工、部门坚持常态化绩效考核运用与调整。
2019年1月,王洁劳动合同到期,机构客户部鉴于其业绩表现持续未有较大改善,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并于2018年11月向王洁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得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后,王洁对公司决定表示无法接受,对早期的工资调整、费用报销提出质疑,并持续与部门负责人、团队主管、员工发生矛盾纠纷,同时出现旷工等不服从管理的违纪行为。
鉴于王洁持续旷工,不接受公司管理,极大的影响了部门的正常运行,2018年12月20日,长江证券分别使用电邮、快递向王洁送达《关于连续缺勤的法律风险告知函》,但王洁拒不改正;2018年12月25日、26日,长江证券分别使用电邮、快递向王洁送达《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正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019年1月开始,王洁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散布不实言论、威胁公司,要求进行巨额赔偿,公司基于事实和客观公正,未予妥协。
2019年4月,王洁就劳动关系解除问题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019年6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2019年6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除了部分业务费用报销、交通费报销等请求外,对王洁所谓支付过往年度绩效奖金、克扣工资差额、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等请求不予支持。
此前已有仲裁结果
针对这一劳动纠纷,2019年4月,王洁就劳动关系解除问题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王洁提出七点诉求,要求长江证券支付工资、报销、补贴等约90万元。
具体来看:
1、支付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克扣工资差额100000元;
2、支付2018年11月至12月交通补贴4000元及餐费补贴800元;
3、支付2018年12月工资差额49448元;
4、支付2018年10月至12月餐饮报销款22806.74元;
5、支付2017年度绩效奖金差额141000元;
6、支付2018年度绩效奖金457000元;
7、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8376元。
2019年6月20日,经调解不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此案作出裁决:
一、被申请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洁2018年12月的工资差额人民币11113.30 元;
二、被申请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 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洁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的交通费及餐费补贴人民币4092. 50元;
三、被申请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 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洁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餐饮费报 销款人民币22806. 74元;
四、对申请人王洁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