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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

2026-03-24 11:47:17 1 阅读
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明确制定和调整价格时,严格按规定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供水成本、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农村非居民用水和居民用水价格按不同原则,分类定价;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农村和所在城镇同一价格;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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