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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邦】互联网金融的出生证与合法性

原创
· 2015.07.27 19:37 · 3.8万阅读
来源: 原创
作者: 张力军
发稿编辑: 深蓝值班员
【原创邦】互联网金融的出生证与合法性
深蓝财经网 张力军
在一个重视政策轻视法律的环境中,《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让2015年7月18日突然间有了某种历史意义,2015年于是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野孩子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对于《指导意见》,圈里圈外已经多有解读:专家学者、律师、媒体、从业者…… 不一而足,各有精彩。此文则怀揣万一理想也能实现的奢望尝试写出些许新意。
   
感想一:《指导意见》发布阵容强大。本人少有深入的政策研究,不知十部委共同发布一个指导意见是否有过先例;但是针对一个金融行业问题,十个部委可是远远超过了金融监管部级联席会议的一行三会。用数字说话,互联网+的威力在金融业等于6,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冲击与融合大过任何其他行业。
   
感想二:央行整合大金融监管的趋势凸现。经过了分分合合,中国的金融业正在走向又一次的融合,混业经营日趋明显,大一统的金融监管迟早会破土而出。此番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共同批准央行牵头十部委发布指导意见,央行整合大金融监管的态势就只差一个正式宣布了。而发布时点恰好是在史无前例的股灾之后,没有央行最后的兜底,怎能成功救市。大数据的相关性不妨推出这样的猜想——是股灾奠定了央行的地位,加速了指导意见的出台。
   
感想三:认定互联网金融的合法性将带来从业机构间的相互融合。政府显然认识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力,但确认其合法性的目的决不是希望其颠覆传统金融,而是借其力倒逼传统金融体系变革。所以说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区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不再有意义,融合将成为未来的潮流,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可期。
   
感想四:《指导意见》依然局限在既有格局,不承认或回避互联网对金融业的颠覆性。无论对第三方支付还是P2P网贷,亦或股权众筹,都将其归置于小额、普惠的框框之内,其核心还是仅仅把互联网视为解决长尾问题的技术,不承认互联网技术背后平等、开放、透明、多元、民主等思想元素对社会的改变。
   
感想五: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中国特色将逐步减弱。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的爆发直接得益于中国信用环境的恶劣,征信体系的完善会减弱第三方支付的信用担保特色。明确了P2P网贷的信息中介地位,目前几乎是标配的增信和刚兑必将逐步退出、转型,回归风险与收益的匹配与合理预期。
   
感想六:划定互联网金融归口监管,必然是过渡性的阶段化最优。资产证券化之类的金融创新将模糊传统的分业边界,互联网金融只是先一步野蛮尝试。所以指导意见可以更多的理解为对新生事物的认可,从业者无需过分解读,读政策是为了找红线,创新机会还是要从市场中找。
   
感想七:已经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被银行收购。指导意见要求从业机构找银行进行资金第三方存管,这将影响现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存管模式,背后的原因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仍然依存于银行的账户体系。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优势是技术和用户体验,故而搅得高高在上的银行体系内部人仰马翻,如同恒生电子的HOMS搅了券商的局。资金存管原本就应该是银行的业务,但银行的技术和观念一样还远没到互联网时代,所以银行收购现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资金存管是顺理成章的财大气粗。
   
感想八:明确P2P网贷的信息中介性质对现存模式构成较大冲击,但有利于行业长远创新发展。P2P网贷平台真正的颠覆性就在于其信息中介性质,目前的增信或刚兑都是信用市场不完善的现实选择,未来即使是有增信或担保等措施,也会是信息处理的方式,如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抵押物信息平台。现有的P2P平台如何应对指导意见进行相应调整,这需要从自己的长远目标结合自身优势考虑。无论如何,债权转让、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品等新型金融工具都是调整风险收益关系的有效手段,转型村镇银行、业内联合创建民营银行、金融公司等都是金融开放背景下的可选项。
   
感想九:明确了众筹就是公开的小额股权融资。特别界定在股权众筹其实应该是打消了市场顾虑,不需要再打着各种幌子募股了。虽然有小额这个限定,但肯定了股权众筹就是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有同样的合法地位。当然意见的开放精神还需要具体监管细则落实以及《证券法》的相应调整,希望不要再看到私募版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之类的因循守旧。
   
感想十:人民银行不仅赢得了主导地位,也获得了工作两大抓手。有面子还要有里子,有名头还要有行头,央行牵头统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两个具体抓手就是自律性行业协会和行业监管所需要的统计数据。行业性协会花落谁家估计业内已经明确,需要花大力气的恐怕是行业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的建立。大数据、云存储、实时监测,这些在传统行业还只是狂想的东西有望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率先实施,立起一座丰碑也未可知。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兴盛是技术进步的驱使,更是长期金融抑制的野蛮突围。在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企业家的原始创新精神只能来自市场的需求,来自对用户痛点的关注,来自对理想状态的不懈追求。须知此文之要义即在于关注政策而不以政策为依归,因为热衷于政策分析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标志,互联网的开放透明精神更与咬文嚼字的解读传统相悖。几点感想不过是抛砖引玉,希冀最终是由创造精神及市场搏杀引领政策,而非相反。
(作者张力军为资深金融专家,加拿大RiRe顾问公司执行总裁,慧科教育集团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在北航首开互联网金融导论学位课程,兼任硕士生导师,邮箱zh.liju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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